燃文小说

炮灰虽蠢,却实在美丽[快穿]

作者:苍久零更新时间:2025-06-23 04:17:12

雄竞/禁忌/慢穿/挖墙脚/万人迷/修罗场/强取豪夺/夺人所爱/沉浸式穿越炮灰系统一直在三千小世界寻找合适的宿主她不需要有力量、不需要有手段,甚至不需要有智慧,只需要老老实实当给主角铺路的炮灰就好于是系统找到了乔鹿这个不聪明甚至有点愚蠢的花瓶,让她来完成自己的任务乔鹿没有拒绝,因为她喜欢享乐的过程,哪怕落得个凄惨的下场也不在乎但是系统却忘了,既然身为花瓶,乔鹿自然拥有着一张绝美的脸,一张可以所有人又爱又恨同时难以自持的脸……【任务一:都市商战文里多胞胎兄弟的炮灰假千金】(25w字)这是一本男频小说,骆家四胞胎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商业巨头原主是乔家抱错的假千金,真千金荣耀回归后,成了乔家的一颗棋子,表面上是嫁入骆家联姻,实际上是要偷取骆家的机密最后当她被主角们当场抓住,成了一枚无用的弃子,落得个惨死铁窗的下场所有人都笑她蠢,笑她当了乔家的棋子,笑她成了骆家的花瓶,笑她是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的乡巴佬乔鹿不在乎,因为她喜欢这样纸醉金迷的日子,等到任务完成她就可以安然离开。可她不理解的是,为什么那些讨厌她的人不仅不推开她,反而还一个劲儿往她身边凑?尤其是那些最不该和自己有牵扯的男人……当她和骆三少一同参加宴会,一曲舞毕,她听到身边的人在自己耳边说——“嫂子,你觉得我和三哥比起来,谁跳得更好?”当她在参加派对时,却被突然出现的骆三少拉到无人的角落——“我和三弟长着同样的脸,你为什么不肯选择我!”当昏迷的骆大少从睡梦中苏醒,他的眼中没有兄弟,只有站在角落的乔鹿——“三弟,大哥这辈子从没求过人,这次大哥求你,把她还给我……”[多胞胎之间有通感金手指]【任务二:民国文里嫁入财主家冲喜的农家女】按照剧情的走向,原主以九姨太的身份嫁给病入膏肓的老财主冲喜可乔鹿刚穿来,老财主就忽然发病暴bi冲喜不成,乔鹿被冠上了克夫的名号人人喊打,可赵家的人却疯一样地要把她留下……“我爹他早就没得治了!嫁给我,跟我走,咱们一起去不列国重新开始!”“你以为你还能活下去吗?不过你不用怕,有我照顾你,没人能发现这儿。”“我姐夫的死跟你没关系,放心,只要你跟了我,我姐姐那边我可以搞定。”[主角们有听到心声的金手指]【任务三:贵族学院文里特招生的万人嫌小青梅】【任务四:都市玄学文里通灵师的拜金女友】1.玛丽苏文学,弟抢兄…、子夺父…、臣抢君…,主打一个别人的才是最香的2.强取豪夺,超级土3.大多数的男人都是c,男主一定是c,轮流1v14.女主智商正常但是情商极低,具体参考电子榨菜里的祺贵人5.每个世界都比较长,所以也有可能会写成慢穿————预收《得不到我后,他们都疯了[快穿]》求收藏~当了九十九次炮灰的沈妙终于拿到了女主剧本系统:和最爱你的男主在一起,完成he结局沈妙:???这也太容易了从病中苏醒,当得知原主的竹马守了自己几个日夜,沈妙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男主角可当她无意看到他揪住自己哥哥的领口,一双眼充斥着愤怒……竹马:哥,你怎么可以爱上她?!沈妙:……男主角人选+1?在生日会上,父亲一改往日慈爱的常态,不仅将家中养子赶了出去,还勒令他不许再接近沈妙因为在生日会开始之前,沈妙听到……养子:我会用一辈子对沈妙好,我爱她,从第一次见面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沈妙:???男主角人选再+2?外出游玩,沈妙和死对头不小心在森林中迷路,就在她即将因为失温而失去意识时总是与她作对的死对头紧紧抱住她,把自己的衣服都盖在她身上……死对头:沈妙,之前是我太幼稚,对不起,我爱你。沈妙:!!!男主角人选……这是第几个了?看着越来越多的男人向自己告白,沈妙彻底慌了……沈妙:到底哪个是男主?!任务开始之前也没说这是修罗场剧本啊!阅读指南:1.万人迷玛丽苏,贵族学院背景,女主超级无敌美,人人都爱她2.大型雄竞修罗场,男人互扯头花,暴露后近乎疯狂 炮灰虽蠢,却实在美丽[快穿]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炮灰虽蠢,却实在美丽[快穿]》番外合集

一年前就准备好的那枚戒指,郑重地跪在了她的面前:“让我重新追你好吗?” 醒来后,骆闻煜第一时间和乔家解除了她和骆闻烨之间的婚约。 是他证明了乔鹿的清白, 说这是自己和乔鹿之间的计划,并且亲手写了证明, 才还以乔鹿清白。 而他这么做的目的, 自然是为了能和乔鹿在一起。 不管之前怎么样,他都要重新追求乔鹿, 这次,他一定要让乔鹿选择自己。 第40章 番外(2) IF:骆闻焕…… 乔鹿所犯的是金融罪, 为了救她,骆闻焕替她付了一大笔赔偿款,这才让她能够脱身。 骆闻焕没有把她送回乔家, 也没有把她带回到骆家,而是将她带到了她出生的小村。 骆闻焕能做的不多, 虽然他一早就知道乔鹿是颗棋子, ...

热门小说标签
热门小说推荐
魔尊死后十七年

魔尊死后十七年

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卿如尘一生,从不惧人骂她杀人如麻,无恶不作。唯独怕人骂她师徒不伦,败坏纲常。  她将风翎羽一手养大,教她读书辩礼,教她功法修行,教她爱这万物生灵。  却不曾想,有朝一日,初初长成的风翎羽跪在床榻上,握着她的手压在自己胸口泣道我爱师父,胜过世间万物。为何七十二宫主皆可,我就不行!  卿如尘蹙眉这于礼不合。  但魔之本性,还是让她败坏了伦常,开始和风翎羽不清不楚的纠缠。  只是因果报应,有一日风翎羽知道自己杀了她的父母。爱,化作了恨。甜,也作了苦。  最终风翎羽在她飞升大典上,与外人联手杀了她。  闭上眼随风散去的时候,卿如尘心想,一命换一命,她们两清了。    十七年后,卿如尘复生,再次见面风翎羽将她拽在身后,挡住前方的千军万马这个人,我要带回东林山。谁再进一步,杀无赦。  就这样,卿如尘被她带回来她们生活了数百年的东林山。这一次,风翎羽握着她的手,说要长相厮守。  卿如尘却不愿了姑娘,我不是你师父。  风翎羽拉着她的手,神色倔强可我偏要你做我师父。  卿如尘皱眉你这是强人所难。  我偏要强人所难。  她拽着卿如尘,将她拽入夜色深处,与她纠缠着,不辨天光,不理岁月,直至地老天荒。    两个疯批的爱情故事。  大的很疯,小的更疯,相爱相杀,彼此都清楚对方的痛点疯狂死戳的故事。  大概是一个我不是在你死后才知道我爱你,只是那时候以为没有你也可以走完这一生。直到你死去,我发现我行只单影,孤身一人了无生趣的故事。下本开这个我的带球老婆要登基  一句话简介一次意外标记白月光之后,我跑路十年,归来对方已有我娃且准备造反登基。    分化后为d等alpha的沈黎,是侯爵府有名的废物继承人。不过灵魂来自蓝星的她,在宅斗和参军之间,选择了遨游星际。    就在她计划大二军训逃离帝国那一年,意外发生了她标记了一个omega    omega名叫楚清漪,传说精神力高达3s,人美心善,出身高贵,是帝国军事学院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也是帝国皇太女看上的太女妃。    烫手山芋!    幸好对方也没有让她负责的意思,三夜过后,沈黎拔腿就跑。不料她刚道别完,就被人一把抓住等等…    沈黎低头,看到一张完美到近乎妖孽的脸。对方抓着自己的军服,莹白的手指节泛红我有一部分公爵府的权限,我送你一程吧。    说是一程,结果楚清漪送了一程又一程。    眼见就要送回帝国了,沈黎打晕对方送到警察局,愉快地征服星辰大海。    —    十年后,一次意外跃迁,倒霉蛋沈黎被轰入了战场,被舰桥指挥官楚清漪一眼认出来,捞回战舰。    旧相识见面,一开始沈黎还挺开心的,直到某次楚清漪在她旁边接通一个视讯视频里,一个八岁左右的奶娃娃甜甜地喊妈妈。    沈黎看了一眼,瞳孔地震!    楚清漪笑笑,目光从光脑挪开看向她像吗?和你生的。    沈黎惊悚jpg!    但更惊悚的来了,楚清漪勾唇,妩媚一笑当年为了这个孩子,帝国王室可是闹翻了天。即使这样,新皇还是不死心,想让我成为她的皇后。  我讨厌这样。    楚清漪伸手,指尖落在沈黎惊恐的脸上,语气蛊惑所以,你要不要帮帮我    一起造个反?        这本主打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    一心翱翔宇宙的修理工alphax表面圣女内里妖孽的女王受omega...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新书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