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渺渺美滋滋地动了动纤长的颈子,一脸小嘚瑟劲儿,还不忘商业互捧顺便夸下景衍,“你今天也很帅哦!” 因为要当伴郎,他今天穿得颇为正式,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熨烫平整,没有一丝褶皱的西装裤包裹着他笔挺的大长腿,灰蓝色袖扣在阳光下折射出幽邃的光泽,像雁峰山小狼王明亮璀璨的眼眸。 这是他最钟爱的袖扣。 景衍眉眼生得锋利,即便是漫不经心的懒散模样,偶一抬眸视线也透着一股子冷锐,清晰流畅的下颚线棱角分明,穿着正装的他绅士中透着硬朗,凌冽的气场更盛。 时渺渺抱着他的手臂,虽然穿着高跟鞋仍矮他一大截,下巴蹭到他臂膀上凑近他,小声地咬耳朵道:“阿衍,我们穿得有点像也要结婚耶。” 小姑娘软糯糯的嗓音棉花糖一样甜,像一根羽毛似有若无地挠在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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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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