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嫡系兵马被派去黑山军中协助黑山军执行这项任务。 为什么选择江海,孟聚还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江海的人品性情如何,孟聚还不敢说,但他的战斗执行能力,那在孟聚军中确实是数一的。尤其是他曾率领本部兵马深入朝廷辖区大肆掠夺,成果丰硕,事后又能全身而退,连一兵一卒都没让朝廷给逮到,甚至连尸首都没留下一具,这种统兵能力已经堪称逆天了。就能力来说,江海确实是执行这个任务的最佳人选。唯一让孟聚稍存顾虑的,是江海的忠诚问题,不过既然是对方是鲜卑人的慕容家集团,那这个顾虑也就不成为顾虑了。以江海的精明,他该能看清形势,知道大魏现在已是风中残烛,他再蠢也不可能现在投慕容家去吧? 有黑山军这路兵马做内应,再加上江海这个高手率领本部兵马控盘,以有心击无心之下,半途偷袭叶家的一支数百人的送...
青雀先是小姐的伴读丫鬟,又成了小姐的陪嫁丫鬟。小姐婚后多年无子,她又被提拔为姑爷的妾。小姐握着她的手说青雀,你信我,将来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必不会亏待了你。青雀信了。她先后生下一女一儿,都养在小姐膝下。姑爷步步高升,先做尚书,又做丞相,她的一双儿女日渐长大,女儿如花貌美,儿子才学过人,人人都说,她的好日子要来了。可女儿被送去和番儿子被打断双腿的冬天,她也以嫉妒盗窃两重罪名,死在一个寒冷的夜。青雀死不瞑目。她想问一问她的小姐,她从小相伴,一起长大的小姐分明情分承诺历历在目,为什么这样待她?为什么这样待她的孩子们?重来一回,她已经是姑爷的侍妾,肚里才怀上女儿。上一世醉眼看她目不转睛的楚王,此生依旧紧盯着她。摸着还未隆起的小腹,她抛却礼义廉耻,上了楚王的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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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