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激的金光寺一众僧人,行至都城外四五十里,那送别的队伍才真正散去。 我抬手擦了擦额间的汗,只觉得他们简直热情得过分,更是惹得我心里发虚。 毕竟宝物被我吞了,那窃贼也安稳离开——虽说都不是我有意的。也因此,我实在不知他们在感念我甚么,许是我这徒弟们的神通闹得,碍于这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造化,也不得不对我们礼让几分。 也亏得我那大徒弟没什么好耐性,被跟得烦了干脆变作一只斑斓猛虎,吓得他们四处逃窜,不然还得遭那些僧人纠缠好一阵子。 好了伤疤忘了疼。这一天行路,我是哎哎又叹叹,坐在马上浑身不舒坦。悟空只消瞟我一眼,就知道我还在回味临别前在皇宫用的那顿大餐。 他不禁嗤笑一声,金光熠熠的眸子翻了翻,开口道:“师父,您就真那么舍不得那...
青雀先是小姐的伴读丫鬟,又成了小姐的陪嫁丫鬟。小姐婚后多年无子,她又被提拔为姑爷的妾。小姐握着她的手说青雀,你信我,将来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必不会亏待了你。青雀信了。她先后生下一女一儿,都养在小姐膝下。姑爷步步高升,先做尚书,又做丞相,她的一双儿女日渐长大,女儿如花貌美,儿子才学过人,人人都说,她的好日子要来了。可女儿被送去和番儿子被打断双腿的冬天,她也以嫉妒盗窃两重罪名,死在一个寒冷的夜。青雀死不瞑目。她想问一问她的小姐,她从小相伴,一起长大的小姐分明情分承诺历历在目,为什么这样待她?为什么这样待她的孩子们?重来一回,她已经是姑爷的侍妾,肚里才怀上女儿。上一世醉眼看她目不转睛的楚王,此生依旧紧盯着她。摸着还未隆起的小腹,她抛却礼义廉耻,上了楚王的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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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