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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言笙靠得很近,高大的身影挡住她头顶的灯光,他抬起左手靠在门上,女孩被虚掩在怀里,他眼睛看着右手的牙印,整齐排列的小牙齿印上,似乎还能看到一点点血丝,女孩晶莹的口液还留在上面。
周挽月感觉腰部一凉,只见男人拉起她的衣摆擦了擦手,随后放下。
“【忘记我了?】”
顾言笙用英语回复她。
他故做失望的样子,手背轻抚过女孩的耳垂,然后是脸颊,又从嘴唇抚过下巴,到脖子,微微握了握,女孩脖子纤细,仿佛稍稍用力就能折断,如绸缎般的肤质让他爱不释手。
男人动作轻浮,语言轻佻。
周挽月感觉头皮发麻,脑子迅速回想一遍。
“【我很确信我没有见过你,你可能认错人了。
】”
顾言笙听后轻嗤一声,她当然没见过,或者说她记事以来就没见过他,然而他也并没有想要挑明身份的意思。
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响起,顾言笙拿起手机一看,嘴角勾起,挑了挑眉,随手挂断。
微微倾身靠近女孩,在女孩右耳廓旁吹了口热气。
周挽月感觉不适,垂下的手抬起挡在二人之间,脸转到一边企图与他拉开点距离,眼睛紧闭着,连呼吸都忘记了。
第二次铃声很快响起,他修长的手指又无情地摁掉了。
紧接着是第三次,他终于按了接通,嘴角轻蔑一笑。
他们用的是粤语沟通,女孩当然听不懂,唯一能听清的就是对面是位上了年纪的男人,声音还很熟悉。
“父亲,抱歉,刚刚在和小侄女叙旧,您老有什么急事吗?
电话那头,60多岁的顾卿南脸色难看,对顾言笙吼道:“你想干嘛?”
对这个一身逆鳞的儿子满是无奈,他从小就调皮,长大后叛逆,从13岁起将他扔给在军队的好友,接受了长达三年的军事化管理;16岁一边读书一边接受专业商业管理;高强度的作息他倒是挺过来了,
19岁羽翼渐丰,本该在顾氏做他的一把手将来好继承他的位置,他满是不屑,拒绝了。
20岁自己开办公司瞎倒腾,他雷厉风行,手段狠戾,在他手上摔过跟头的人不在少数,如今25岁的他手中已知的合法产业不合法的都不少。
有这个能力老人不知是喜还是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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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雀先是小姐的伴读丫鬟,又成了小姐的陪嫁丫鬟。小姐婚后多年无子,她又被提拔为姑爷的妾。小姐握着她的手说青雀,你信我,将来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必不会亏待了你。青雀信了。她先后生下一女一儿,都养在小姐膝下。姑爷步步高升,先做尚书,又做丞相,她的一双儿女日渐长大,女儿如花貌美,儿子才学过人,人人都说,她的好日子要来了。可女儿被送去和番儿子被打断双腿的冬天,她也以嫉妒盗窃两重罪名,死在一个寒冷的夜。青雀死不瞑目。她想问一问她的小姐,她从小相伴,一起长大的小姐分明情分承诺历历在目,为什么这样待她?为什么这样待她的孩子们?重来一回,她已经是姑爷的侍妾,肚里才怀上女儿。上一世醉眼看她目不转睛的楚王,此生依旧紧盯着她。摸着还未隆起的小腹,她抛却礼义廉耻,上了楚王的榻。...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