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故弄清影更新时间:2026-03-18 04:02:38
(2024.4.15大纲已存)(文案更改于2025.9.12已存档)【缺爱的钓系调酒师x闷着黑的清冷教授】文案:1.易瑾初遇段知予,是送易澄大一新生开学那天,发黄的生命在她眼前凋落,飘然的落叶牵过视线,精准带到站在她对面的女人身上。早秋的凉风悄悄勾勒出女人的五官,淡漠得没有一丝情感。树叶窸窣之下,心跳似乎被带得有些雀跃,易瑾想看这样的人释放欲/望的样子。而愿望实现,在她们见的第二面。那是今年秋天的第一场雨,雨水快要淹没整间卧室,最后总能被另一个人抚平这场狂风大作。如果说她是一朵盛开在寒冬的玫瑰,那段知予就是早冬的冽河,淡漠地藏起所有温度。从那以后,她们的交集发生在许多时候的夜晚,心动,似乎已成必然。2.夜里,段知予比任何时候都要迫切,她掐着腰上最爱的玫瑰,却不夹杂情感的向她宣告,quot;这次之后,我们结束吧。quot;易槿哭着同意了,哭到天际开始泛白,一夜的疲倦抵不住心口隐秘的刺痛,quot;想好了吗?和我结束。quot;房间没开灯,到处旖旎着潮湿,段知予的神情藏在黑暗里,连声音里的情绪也藏住了:quot;本来也只是你情我愿的关系,腻了就结束,很正常。quot;被欲/望构建的关系注定坚持不了多久,她们开始于夜晚,也结束于夜晚。但她们都忘了,欲望的建构需要爱,那是藕断丝连的丝,越缠越紧。3.三年后,易瑾起个大早去机场接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易澄。一如四年前初遇时一样,那道冷冽的身影明晃晃的站在对面。旁边,满脸洋溢着激动的易澄兴奋介绍:“姐姐!这是段教授,你还记不记得!”易瑾敛下波动不已的心绪,只勾勾唇,“年纪大了,没什么印象。”易澄只好扭头准备重新介绍。段知予却倏然出声打断她,望着眼前和记忆中无甚出入的五官,眼底柔出水,“易瑾,我知道。她腰上那朵玫瑰纹身,我念了整整三年。”-#1v1,感情流感情流感情流,节奏微慢。#狗血向,应该救赎吧,架空背景。#互攻偏主受#作者xp文自娱创作。#小白文笔无逻辑,来去自由无需告知#文案只是故事简述,情节文案与正文会有轻微不相似--------------------——————下一本(开文前改文案):【纯情内敛探险家x温柔知性心理医生】文案:(2024.5.12)陈最六岁时被养父母从孤儿院被领养出来,十岁那年再次一次变成孤儿。她觉得,可能自己就是命里犯冲,天生只适合孤独终老。陈最没再回孤儿院,她自己读书,自己生活,被欺负了她就打回去,被孤立了她也倒省得自在。摸爬滚打到,大学毕业,陈最靠着手里积攒的一点积蓄开了一家咖啡厅,之后便带着装备到处探险,地方一次比一次凶险。陈最说,在她的世界里,没有昨天和明天,只有现在,即便明天她会在探险的路上失去生命,那么在死前她也不会期待下一秒自己有没有活下来的可能。她很舍得,咖啡厅舍得,养父母的遗产舍得,连自己的命也舍得。向死而生,她一直这么觉得。可她偏偏遇到了江非晚。江非晚好温柔,她贪恋江非晚的温柔,特别是在每一次外探受伤之后。江非晚更像被冻住的百合花,一捏就碎,喜欢躲在黑暗中哭,舔舐不为人知的伤口。她好奇江非晚看上去那样完美的外表下,是怎样的一个灵魂。后来,陈最知道了,也爱上了江非晚。告白那天,陈最带江非晚看了一场离心脏最近的晚霞,她小心翼翼捧着江非晚的脸颊,满是爱恋的告白:“在遇见你后的每一刻,我的人生都是向你而生。”—有一种人,没有过去和未来,她们活在现实,像飘渺的浩荡宇宙中的一颗流浪行星,从来不知道明天。这是在江非晚第一次遇见陈最时写在日记本的话。她羡慕陈最的潇洒。都说医者不能自医,江非晚当了十二年的心理医生,治愈了无数人,却从来没想过医治过自己。可陈最的告白太让人心动了,让她毫无保留。江非晚说,她想无时无刻都陪在陈最身边,陪她冒险,陪她一起期待可以期待的明天。每一天。【常记溪亭日暮,有你在,我永远会记得回家的路】—食用须知1.1v1,he2.非长篇,微救赎。3.轻狗血向,私设如山。4.互攻偏主攻 可不可以只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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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卿如尘一生,从不惧人骂她杀人如麻,无恶不作。唯独怕人骂她师徒不伦,败坏纲常。 她将风翎羽一手养大,教她读书辩礼,教她功法修行,教她爱这万物生灵。 却不曾想,有朝一日,初初长成的风翎羽跪在床榻上,握着她的手压在自己胸口泣道我爱师父,胜过世间万物。为何七十二宫主皆可,我就不行! 卿如尘蹙眉这于礼不合。 但魔之本性,还是让她败坏了伦常,开始和风翎羽不清不楚的纠缠。 只是因果报应,有一日风翎羽知道自己杀了她的父母。爱,化作了恨。甜,也作了苦。 最终风翎羽在她飞升大典上,与外人联手杀了她。 闭上眼随风散去的时候,卿如尘心想,一命换一命,她们两清了。 十七年后,卿如尘复生,再次见面风翎羽将她拽在身后,挡住前方的千军万马这个人,我要带回东林山。谁再进一步,杀无赦。 就这样,卿如尘被她带回来她们生活了数百年的东林山。这一次,风翎羽握着她的手,说要长相厮守。 卿如尘却不愿了姑娘,我不是你师父。 风翎羽拉着她的手,神色倔强可我偏要你做我师父。 卿如尘皱眉你这是强人所难。 我偏要强人所难。 她拽着卿如尘,将她拽入夜色深处,与她纠缠着,不辨天光,不理岁月,直至地老天荒。 两个疯批的爱情故事。 大的很疯,小的更疯,相爱相杀,彼此都清楚对方的痛点疯狂死戳的故事。 大概是一个我不是在你死后才知道我爱你,只是那时候以为没有你也可以走完这一生。直到你死去,我发现我行只单影,孤身一人了无生趣的故事。下本开这个我的带球老婆要登基 一句话简介一次意外标记白月光之后,我跑路十年,归来对方已有我娃且准备造反登基。 分化后为d等alpha的沈黎,是侯爵府有名的废物继承人。不过灵魂来自蓝星的她,在宅斗和参军之间,选择了遨游星际。 就在她计划大二军训逃离帝国那一年,意外发生了她标记了一个omega omega名叫楚清漪,传说精神力高达3s,人美心善,出身高贵,是帝国军事学院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也是帝国皇太女看上的太女妃。 烫手山芋! 幸好对方也没有让她负责的意思,三夜过后,沈黎拔腿就跑。不料她刚道别完,就被人一把抓住等等… 沈黎低头,看到一张完美到近乎妖孽的脸。对方抓着自己的军服,莹白的手指节泛红我有一部分公爵府的权限,我送你一程吧。 说是一程,结果楚清漪送了一程又一程。 眼见就要送回帝国了,沈黎打晕对方送到警察局,愉快地征服星辰大海。 — 十年后,一次意外跃迁,倒霉蛋沈黎被轰入了战场,被舰桥指挥官楚清漪一眼认出来,捞回战舰。 旧相识见面,一开始沈黎还挺开心的,直到某次楚清漪在她旁边接通一个视讯视频里,一个八岁左右的奶娃娃甜甜地喊妈妈。 沈黎看了一眼,瞳孔地震! 楚清漪笑笑,目光从光脑挪开看向她像吗?和你生的。 沈黎惊悚jpg! 但更惊悚的来了,楚清漪勾唇,妩媚一笑当年为了这个孩子,帝国王室可是闹翻了天。即使这样,新皇还是不死心,想让我成为她的皇后。 我讨厌这样。 楚清漪伸手,指尖落在沈黎惊恐的脸上,语气蛊惑所以,你要不要帮帮我 一起造个反? 这本主打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 一心翱翔宇宙的修理工alphax表面圣女内里妖孽的女王受omega...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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